本项目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雅安市分公司2017年动环改造站传感器增补安装调测服务项目(第二次)(项目编号:SCMX-ST-2017031),比选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雅安市分公司。项目资金由比选人自筹,并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本项目采用公开比选方式。
1、项目概况:
1.1比选项目: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雅安市分公司2017年动环改造站传感器安装调测服务项目(第二次);
1.2项目资金:企业自筹并已落实;
1.3计划工期:从通知施工之日起至完成相应份额基站调测、初验小于30日;
1.4实施地点:雅安市;
1.5承包方式:施工方包工包料(甲供材料除外);
1.6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相关验收合格标准及比选人内部规范要求;
1.7比选范围:包含但不限于雅安地区动环传感器(包括开关电源、蓄电池、空调、水浸、烟感、温湿感等六大类)增补安装、并调试测试通过,进行交维在线等,比选结果适用范围解释权归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雅安市分公司所有;
1.8项目规模:本项目拟投资规模为700站,预估含税总价14万元;
1.9采购结果有效期:中选通知书下达之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
1.10根据综合评审得分情况,选择综合得分排名前二名的为中选人,份额及区域分配如下:
第一名:预估份额60%,区域:雨城区、荥经县、汉源县、石棉县;
第二名:预估份额40%,区域:名山区、天全县、芦山县、宝兴县。
2、资格审查方式及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唱价后由评审委员会根据比选文件的规定对比选申请人进行符合性和资格审查,若符合性和资格审查不合格其比选申请将被否决,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如下:
2.1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范围包含配套、安装或相关内容)、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申请人仅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同时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且能开具符合税法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2申请人具有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2.3申请人所拟派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主要项目人员(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等)不得重复且为本单位人员,专职安全员需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需提供主要项目人员最近连续12个月社保证明;
2.4申请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5申请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201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2.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比选;
2.7申请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比选申请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保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选和严重违约及重大项目质量、安全问题;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纪、违规记录,并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比选申请人。
3、比选文件的获取
3.1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比选申请人,请持以下证明材料:
(1)针对本项目的法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要求盖章和签字);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各比选申请人必须保证材料的真实性,比选人保留核查的权力,对于弄虚作假的行为,比选人将作以下处理:
(一)取消其比选申请资格。若中选通知书发出后发现则取消其中选资格;
(二)至少两年内不允许该单位参与比选人的任何采购。
于2017年6月27日至2017年6月30日(每日09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