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第二发电厂#6炉磨煤机修复衬瓦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17-06-26
牡丹江第二发电厂#6炉磨煤机修复衬瓦项目已经获得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批复,#6炉磨煤机修复衬瓦项目标段已具备公开招标条件。拟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对#6炉磨煤机修复衬瓦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公告如下。
1.招标人: 牡丹江第二发电厂生产技术部
2.招标代理机构: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4.招标内容及标段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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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招标编号 |
名称 |
招标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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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MDJDX2017-094 |
#6炉磨煤机修复衬瓦项目 |
#6炉磨煤机修复衬瓦 |
5.资金来源及项目金额:项目法人自筹,90万元。
6.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6.1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 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附有说明或证明文件)。投标人具备一般纳税人资质,投标人报价应明确不含税金额、税率、税额、价税合计金额。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6.2必须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具有独立法人地位,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
6.3投标单位应具有同类改造工程设备设计、供应、施工的经验。
6.4投标人应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近三年(2013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具有至少1台(套)200MW机组火力发电厂钢球式磨煤机衬瓦总包成功运行的良好经验,在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或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要求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需能明确看出合同标的、数量等相关信息,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6.5需能明确看出合同标的、数量等相关信息,以及提供对应客户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否则视为无效业绩)。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没有发生过向招标人行贿等廉洁问题。投标人在近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6.6无在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系统各单位不良供货劣迹。近五年在电力行业或其它行业所供设备及分包的工程无责任事故(包括人身事故)发生。
6.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
6.8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投标方自成立之日起未发生过安全事故。
6.9投标方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6.10投标方与招标方未发生过任何法律纠纷。
7.报名及购买标书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7年06月26日至2017年06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