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大同市新荣区西村乡人民政府委托,就西村乡整村推进光伏扶贫项目组织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项目名称:西村乡整村推进光伏扶贫项目
二、项目编号:FHZC-2017-H0602
三、招标内容:
1.本次招标采购共1包,投标人对包内项目的报价必须完全响应招标文件所列内容。
名称 数量 单位 备注
西村乡整村推进光伏扶贫项目 1 项 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
2.招标范围: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响应规定为准。
3.计划工期:70日历天
4.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资金来源及投资额:省级转移性资金支出500,000.00元。
四、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须携带以下资料(本项内容提供仅作为报名要求,不作为报价单位资格符合要求的条件)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提供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2.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经办人需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3.经办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4.由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3套且属于合法有效的。)
六、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
1.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7年6月26日—2017年6月30日
(北京时间9:00-11:30,14: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