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内蒙古美术馆委托,采用公开招标,采购新馆建设项目厨房用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新馆建设项目厨房用具采购
批准文件编号:内财购准字(电子)[2017]05150号
采购文件编号:NMYZ-2017-ZFCG0612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 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 数量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预算金额(元) 附件材料
1 内蒙古美术馆新馆建设项目厨房用具采购 1 详见采购文件 1000000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必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燃气灶具)、304不锈钢材质质量证明书;
4、本项目接受制造商和经销商的投标,经销商投标需要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加盖制造商公章的制造商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燃气灶具)复印件、304不锈钢材质质量证明书复印件、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原件(燃气灶具);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17年06月26日至2017年06月30日,每个工作日上午8:30—12:00时,下午2:30—5:00时递交报名材料,经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供应商登记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