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余杭区国有企业非生产经营的货物、服务类采购管理办法(实行)》(余财国字【2016】68号)等规定,经国企采购(2017)45 号国有企业采购申请书批准,现就杭州余杭水务有限公司2017年度污水处理剂聚合硫酸铁溶液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要求并有能力完成本项目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杭州余杭水务有限公司2017年度污水处理剂聚合硫酸铁溶液采购项目(QTJY-2017- 046)
二、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采购内容:本项目采购内容为污水处理剂聚合硫酸铁溶液采购,具体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
四、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和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提供本项目所购材料生产能力的生产商或代理商(以企业营业执照为准,代理商需同时提供厂家授权书);
3、投标人提供投标产品2014年1月1日以后,经资质认定的第三方实验室检验的产品质量报告(产品须符合GB14591-2006要求);
4、投标人必须在近三年内履行合同上无不良诚信记录,以工商部门或检察-院出具的证明为准。
5、投标人必须提供罐装车一辆,专用于聚合硫酸铁溶液的供货【需运输车辆的相关材料(若租赁车辆需同时提供租赁合同)】;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一个生产商只能授权一家单位。
五、报名时间:2017年6月27日至2017年7月5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