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云南省烟草烟叶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项目编号:KCFZ-2017-0538-1
1.招标条件
云南省烟草烟叶公司2017调拨年度烟叶(初烟)运输服务(第一标段 昆明)二次招标,招标人为云南省烟草烟叶公司。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意愿、具备合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内容:本次招标的内容是选取具有运输能力和运输资质的运输服务单位,负责完成自昆明市禄劝、富民、寻甸烟草分公司烟叶收购点(含境内所有收购点,具体起运点、运输量以招标方或所在地烟草分公司指定为准)运输烟叶(初烟)至云南省昆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西邑村182号(云南省烟草烟叶公司仓库)的烟叶(初烟)运输服务。
2.2标段划分:云南省烟草烟叶公司2017调拨年度烟叶(初烟)运输项目共分为十三个标段,本招标文件所涉及内容仅为其中一个标段。
投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和能力参与云南省烟草烟叶公司2017调拨年度烟叶(初烟)运输项目的一个或多个标段的投标,允许兼投兼中,具体标段划分情况详见附表。
2.3承运期限及承运要求: 2017年6月至2018年6月;具体承运批次,单批次承运数量/运输期限等,中标承运人应无条件按照招标人管理规定及《运输任务单》规定内容完成运输任务。
2.4质量标准:符合、遵守《烟草专卖法》、《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道路交通安全法》、《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管理办法》、《合同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地方性法规、规章规定,按招标人要求在确保货物安全的情况下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烟叶(初烟)运输工作。
2.5中标人需按要求开具与中标人名称一致的税率为11%增值税专用发票。
附表: 标段划分及运输车辆最低要求情况表
标段 |
发货地 |
到货地 |
运输车辆最低要求(辆) |
预计承运量(万担) |
一标段 |
昆明市烟草公司下辖所有收购点 |
云南省昆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西邑村182号(云南省烟草烟叶公司仓库) |
25 |
约15.8万担 |
二标段 |
玉溪市烟草公司下辖所有收购点 |
25 |
约15.3万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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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标段 |
红河州烟草公司下辖所有收购点 |
25 |
约15.2万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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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标段 |
曲靖市烟草公司下辖所有收购点 |
35 |
约37.3万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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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标段 |
大理州烟草公司下辖所有收购点 |
20 |
约7.9万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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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标段 |
楚雄州烟草公司下辖所有收购点 |
20 |
约10.2万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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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标段 |
昭通市烟草公司下辖所有收购点 |
20 |
约10.2万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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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标段 |
保山市烟草公司下辖所有收购点 |
20 |
约7.1万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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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标段 |
云南香料烟公司下辖所有收购点 |
10 |
约8.1万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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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标段 |
文山州烟草公司下辖所有收购点 |
20 |
约6.7万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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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标段 |
丽江市烟草公司下辖所有收购点 |
15 |
约3.7万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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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标段 |
普洱市烟草公司下辖所有收购点 |
20 |
约6.9万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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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标段 |
临沧市烟草公司下辖所有收购点 |
15 |
约4.9万担 |
注:本表中预计承运量为暂估量,实际运量以双方确认的实际承运量为准。
3.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企业、企业资质合法存续的具备有效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企业。
3.2投标人须具有交通运输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3投标人自有货车不少于35辆,且合法、真实、有效;投标人拟派车辆须为自有货车;
3.4投标人具有与完成所投标段预计承运数量相符的自有运输车辆,投标人所中标段中拟派的车辆及人员不得与其他标段重复,否则该投标人所投其他标段将被否决。各标段运输车辆最低要求详见附表。
3.5投标人近三年(2014年至2016年)至少完成过一个与本项目同类型项目的货物运输业务业绩。
3.6信誉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有可能影响本项目完成的情形,否则,一经发现均视为投标无效,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归属招标人所有。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存在招投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投标情形的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5.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者,请于 2017 年 6 月 28 日至 2017 年 7 月 4 日(国家法定节假日不休),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