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2017年静海区公路绿化养护工程已由天津市静海区行政审批局以《区行政审批局关于2017年静海区公路绿化养护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津静审投【2017】484号批准实施,建设资金来区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财政拨款100%,招标人为天津市静海区交通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次工程包含静海区现有公路绿化共计33段。包含的路段有北华路、东南环线、港静及团王线、南常路、静台路及新津涞路、104国道、团唐及崔唐公路等。
2.2本次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2017年静海区公路绿化养护施工监理。
2.3本项目养护周期为2017年8月1日至2018年7月31日,监理服务期12个月。
本项目设置一级监理机构。设置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1个。
本监理合同,主要工程内容为2017年静海区公路绿化养护工程的五控、两管、一协调的监理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凡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备下列资质之一:1、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监理资质;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监理综合资质;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工程类别:风景园林工程)甲级监理资质,具有一项绿化工程施工监理经验的监理单位均可提出参加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
3.4依据《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文件,投标人对投标人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总监理工程师、备选总监理工程师)进行行贿犯罪查询,经查询均应无行贿犯罪纪录,否则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26日至2017年6月30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