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
1.1招标人:华能井冈山电厂
1.2项目单位:华能井冈山电厂
1.3工程名称:华能井冈山电厂#1机组灵活性调峰控制优化
1.4建设地点:江西省吉安市青原区肖家垄
1.5工程规模:300亚临界发电机组
1.6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范围为:
本工程实施对象为华能井冈山电厂#1 300MW亚临界机组,要求应用独立于DCS控制系统的专用第三方优化控制系统(PLC或工控机)来实现#1机组的灵活性调峰改造的优化目标,并通过应用神经网络、智能前馈及模型自适应、基于智能寻优的多模型协同预测控制等多种现代控制技术使#1机组在非供热期30%机组铭牌出力(300×30%=90MW)时达到稳定运行,同时保证机组运行安全稳定,AGC、一次调频、主再热汽温及脱硝等重要性能指标达到技术要求。
2.2 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甲方机组满足试验要求30天内完成1号机组灵活性调峰控制优化相关试验;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成控制优化和调试,并通过甲方和第三方审核验收。
质量要求:试验及验收标准原则上均按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执行;若遇没有试验和验收标准的项目,由乙方提供相关标准,经甲方审核。
2.3质量标准:
2.3.1 国家有关标准。
2.3.2 行业规程、标准。
2.3.3 网省主管局颁发的相关规定。
2.3.4 设备制造厂家说明书及检修维护手册。
2.3.5 电厂的规程、规定及各项管理制度等。
2.3.6 电厂的图纸等技术资料。
2.3.7 GB10184—88《电站锅炉性能试验规程》。
2.3.8 DL/T 467-2004《电站磨煤机及制粉系统性能试验》。
2.3.9 DL/T 469-2004《电站锅炉风机现场性能试验规程》。
2.4 安全目标:创建安全文明设备维护现场,无设备维护人员人为责任损害设备事故,实现人身死亡事故零目标。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3.2.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重大生产安全事故以国家能源局或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通报为准);
3.3. 投标人自2012年1月1日以来应具有至少1个300MW及以上燃煤机组类似本工程改造项目(采用独立于DCS的专用第三方优化控制器(PLC或工控机),并提供合同证明。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应不属于中国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等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未有国家、行业、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3.6.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3.7.根据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请投标方自行在本单位住所地人民检察院查询本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在投标截止日前三年的行贿犯罪情况,并在投标时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通过电子招投标模块进行投标人注册、报名、下载文件、网上投标、澄清等工作
4.4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7年06月28日09:00起至2017年07月02日17:00止, 登陆上传投标报名文件(含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业绩合同(至少包含合同封面、合同主要内容、合同签字页)等相关资料的扫描件,制作成一个WORD文件);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投标人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4.5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4.5.1合格的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可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4.5.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4.5.5招标文件费:1038元/套。
5、投标文件的提交
本次招标为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递交截止时间前登陆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的视为放弃投标资格。投标截止时间后系统自动关闭投标文件递交按钮,招标人将拒绝接收递交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