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洞县热力供应有限公司除尘、脱硫、脱硝环保升级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2017-06-27
招标编号:LHZB2017-24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洪洞县热力供应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投资金额:4800万元
2.招标条件
本洪洞县热力供应有限公司除尘、脱硫、脱硝环保升级改造项目已由相关文件批准建设, 资金来源为政府划拨,企业自筹,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设备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3.项目名称:洪洞县热力供应有限公司除尘、脱硫、脱硝环保升级改造项目
4.招标内容
本次采购招标共两个包,选取两个中标单位,投标人所报价项目内容必须完全响应招标文件中的内容。(具体参数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本次招标内容:
包一:本工程为洪洞县热力供应有限公司除尘、脱硫、脱硝环保升级改造项目土建工程。工程概况:四层工艺楼,高度17米,面积1000平方米;脱硫塔的基础直径10米,深度6米;煤库封闭钢结构跨度30米;煤场硬化2万平米。
包二:洪洞县热力供应有限公司除尘、脱硫、脱硝环保升级改造项目采购。采购内容:两台90t配套环保设备包含:除尘设备、脱硫设备、脱硝设备、除尘灰稀相气力输送系统设备。
预算金额:包一2100万元
包二2700万元
包一计划工期:100天
包二交货周期:100天
建设及交货地点:洪洞县热力供应有限公司
5.参与谈判的报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报价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7、本次招标要求包一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资质、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拟派往本工程的建造师须具备建筑专业的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提供建造师本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建造师,技术负责人需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①报价人信誉良好,在检查机关行贿犯罪档案库中检索无不良行为记录;②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受惩黑名单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失信黑名单中无不良记录;③在国内注册,具有本项目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谈判文件各项规定,按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报价的国内供应商。④本投标人若为制造商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则不能授权经销商参与本项目投标。
9、本次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报名
报名时间:2017年6月28日9时至2017年7月4日17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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