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张石高速公路(张北至三号地段)通道增设人行道、限高架工程已由张家口市高等级公路资产管理中心,以张资管字[2016]354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已在张家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进行备案登记。项目业主为张石高速公路张家口管理处 (以下称“招标人”),委托对本项目招标。建设资金已落实,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双信封形式,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张石高速公路(张北至三号地段)张家口段指定地点。
2.2建设规模:
2.2.1张石高速公路张家口段分三期建设,主线按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分为整体式路基和分离式路基,路基宽度为26m,其中:行车道宽2×7.5m,(单向行车道宽2×3.75m),硬路肩宽2×3.0m(含右侧路缘带宽2×0.5m),中间带宽3.5m(中央分隔带2.0m,左侧路缘带宽2×0.75m),土路肩宽2×0.75m。
2.2.2张石三期的20个通道设置有限高牌,时常有车辆在通道内超高行驶,为保证桥梁使用安全,防止车辆因意外情况撞击或刮碰梁体,造成梁体损坏,按照通道净空要求分别对张石三期的通道两侧增设不同高度的限高架,以保证桥梁结构稳定和交通运输的安全。同时,因通道内雨天积水,为保证行人安全,在通道内设置人行道并设置栏杆。
2.3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为2017年7月,工期4个月。缺陷责任期自交工验收之日起24个月。
2.4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张石高速公路(张北至三号地段)通道增设人行道、限高架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部相关工作。本项目分为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招标公告附件2要求的资格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投标。
3.5投标人商业信誉良好,评标时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26日至2017年6月30日(节假日、双休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