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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高明区围拳涌(文明路-荷富大道段)硬底化建设工程10KV电力电缆迁改工程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6-28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项目名称高明区围拳涌(文明路-荷富大道段)硬底化建设工程10KV电力电缆迁改工程 批复文号明发改资【2017】62号批复单位佛山市高
  项目名称  高明区围拳涌(文明路-荷富大道段)硬底化建设工程10KV电力电缆迁改工程
  批复文号  明发改资【2017】62号
  批复单位  佛山市高明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
  招标人  佛山市高明区恒达交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所在地区  佛山市
  项目资金来源  其它
  招标类型  施工
  公告内容

高明区围拳涌(文明路-荷富大道段)硬底化建设工程10KV电力电缆迁改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GMJ2017026

1.招标条件

    高明区围拳涌(文明路-荷富大道段)硬底化建设工程10KV电力电缆迁改工程已由 佛山市高明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明发改资【2017】6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佛山市高明区恒达交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高明区围拳涌(文明路-荷富大道段)硬底化建设工程10KV电力电缆迁改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 2.2 项目建设规模: 本工程为高明区围拳涌(文明路-荷富大道段)硬底化建设工程10KV电力电缆迁改工程,主要工程内容为开复水泥路面、起复现有电力电缆沟、迁移高压电力电缆、预埋电力管线、制作高压电缆沙井、改造电缆引上构架、制作电缆钢筋保护层等。项目总投资约1734766.79元,其中建安费为1471787.56元。 2.3 计划工期:  60  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时间: /           2.4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招标内容主要包括开复水泥路面、起复现有电力电缆沟、迁移高压电力电缆、预埋电力管线、制作高压电缆沙井、改造电缆引上构架、制作电缆钢筋保护层等。具体见招标单位的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本工程的投标报价上限为1471787.56元,不设下限。 2.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 2.6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 2.7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广东省建设工程特殊性工程划分标准目录>的通知》(粤发改稽察〔2014〕181号)的划分标准,本工程属于√一般性工程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nth="12" year="1899">4.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且具备国家电监会颁发的承装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以上(含五级)的施工企业。 nth="12" year="1899">4.2.2 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并持有佛山市(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诚信手册;有效是指诚信管理系统状态显示为“正常”。 nth="12" year="1899">4.4.1 《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的有效范围是最新年度考评结论为C或以上的,或新登记颁发的。 nth="12" year="1899">4.4.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dlztb.cn/ ,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2337 。 5.2 报名时间: nth="6" year="2017">2017年  6 月 28  9 00分起至 nth="7" year="2017">2017年  7   4  17 00分止,各投标人在项目报名日期期限内,可随时上网报名。 5.3 报名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图纸。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 500.00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 5.4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明分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各投标人应在报名后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已备案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担保金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2.9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的2个工作日之前(即nth="7" year="2017">2017  7    13 日17时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按要求提交。

7.投标文件的递交与开标时间

7.1 投标起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nth="12" year="1899">7.1.1投标文件递交的起始时间: nth="7" year="2017">2017 年  7 18  00  分,截止时间: nth="7" year="2017">2017 年  7  18  30  分。 nth="12" year="1899">7.1.2开标时间: nth="7" year="2017">2017 年 7  18  30  分。 nth="12" year="1899">7.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明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百灵路88号)。 7.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到场参加开标会。 7.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8.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明分中心网站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本项目 联系人:李 杨(经理)手机:1368 3233 285 电 话:010-5195 7458 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服务平台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及时登陆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服务平台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2 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0.3 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10.4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信用分类优选随机合理低价法

11.

项目负责人:李阳(女士)
手机:13683233285
电话:010-51957458
QQ:1211306049
邮件: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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