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石太高速公路2017年路面专项工程已由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管理局以冀交公路[2017]98号文)批准施工图设计文件。招标方案已核准,核准文号:冀交招核字【2017】77号,项目业主为河北石青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通行费收入,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石青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合理定价抽取评审法。本项目一次招标失败,现发布二次招标公告。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石太高速公路
2.2项目概况:石太高速公路河北段是晋煤外运的主要通道。东起石家庄郊区南高营与京石、石安、石黄三条高速公路相连,西至河北、山西两省交界,与太原至旧关高速公路相接,全长68.121公里。
石太高速公路2017年路面专项工程施工,工程内容包括:
1)路面病害处治工程,石太高速公路K301+200-K301+500等路段的横向裂缝、纵向裂缝、网裂、块裂、沉陷等病害处治,微表处采用MS-3型混合料,合计面积为33744平方米,回填采用AC-16改性沥青混凝土铺筑,合计面积为31759平方米。
2)桥面病害处治工程,K318+530太平河大桥等座桥面裂缝、块裂、龟裂等病害处治,微表处采用MS-3型混合料,合计面积为4726平方米,回填采用AC-16改性沥青混凝土铺筑,合计面积为684平方米。
3)石家庄服务区迁建工程,迁建服务区贯通车道采用沥青路面,4cmAC-16改性沥青混凝土+6cmAC-16改性沥青混凝土+10cmATB-25沥青稳定碎石的路面结构,面积共计为4757平方米。
2.3计划工期:开工日期2017年7月,计划工期82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类(甲)”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从业资质(外省市施工单位须在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管理局备案);具备住建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3年内(2014年6月1日至今,以工程交工时间为准)成功完成至少1项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400万元的山区高速公路路面工程项目业绩。具备足够的人员、机械设备和财务能力、具有良好的信誉,能有效的履行合同。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投标,按照报名时间的先后顺序只接受第1名投标人报名投标。
3.5评标时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4.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近1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未发生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中标通知书发出前,由中标候选人提供检察机关出具包括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在过去一年(2016年6月至今)存在行贿犯罪情况的查询结果告知函。如果不提供告知函或提供的告知函中过去1年中存在行贿犯罪行为记录的投标单位,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26日至2017年6月30日(双休日、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