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 云南省集中连片特困地区航运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普洱市航运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取得《普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云南省集中连片特困地区航运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普洱市航运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的批复》(普发改基础﹝2016﹞669号),招标人为普洱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以国家补助和地方自筹共同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二次),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规模
项目建设涉及19个库区,项目主体为18个码头,173个停靠点(其中重要停靠点32个、一般停靠点132个、陆域扩建停靠点9个),32.6km后方配套公路,25公里的库尾航道整治工程及18个锚地。本项目航道等级:糯扎渡库区、大朝山库区、漫湾库区为主体Ⅳ级,其他库区航道等级为Ⅵ级。估算总投资91855.95万元。
2.1.2 主要建设内容
工程建设内容包括:码头总平面布置;码头水工建筑物;停靠点;航道工程;生产、生活辅助建、构筑物;部分码头进港连接道路。具体内容包括:水工建筑工程、陆域形成与地基处理工程、堆场道路工程、连接道路、生产与辅助建筑物工程、供电照明工程、控制工程、信息与通信工程、给水排水工程、采暖、通风、供热与动力工程、消防工程、环境保护工程、港作车船、临时工程、港外配套工程等。
2.1.3 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云南省普洱市境内。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云南省集中连片特困地区航运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普洱市航运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确定建设范围内的工程勘察、设计,主要内容包括:初步勘察、设计及概算文件编制,技术设计(含修正概算编制,若需要);详勘、设计及预算文件编制;施工招标图纸、工程量清单和施工技术标准及要求的编制,招标配合服务;设计后续服务等工作。本共划分为1个标段。
2.3 勘察设计周期
(1)初步设计文件提交时间:勘察设计合同签订后12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步设计。首先提交初步设计文件(含初步设计概算,下同)(送审稿)及供评审汇报用的初步设计文件(送审稿)简本。初步设计审查通过后,按发包人要求的时限提交初步设计文件(报批稿)。若需要进行技术设计,仍须按发包人要求的时限提交初步设计文件(报批稿)。
(2)施工图设计文件提交时间:180个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根据项目推进情况,按发包人的要求分批次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
(3)施工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的提交时间:根据项目建设管理的需要,按发包人要求及时提交施工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和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要求等文件。
(4)设计后续服务周期:从勘察设计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5)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发包人或其上级管理部门对项目推进进度另有要求时,勘察设计周期将按要求予以调整,设计人必须予以全力支持配合。
(6)各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后可根据自身情况开展初步设计的各项准备工作,其费用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若中标,应加大人员和设备的投入,以确保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并提交初步设计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
(1)投标人具备水运行业(港口、航道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等级设计资质。
(2)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或以上等级勘察资质。
(3)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或以上等级设计资质。
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相应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2 业绩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下列业绩之一:
(1)投标人近五年(2012年至今)内至少完成过1项码头或Ⅳ级及以上等级的航道建设工程的勘察工作。
(2) 投标人近五年(2012年至今)内至少完成过1项交通水运工程的设计工作,并至少完成过1项Ⅳ级或以上等级的航道建设工程的设计工作。
(3)投标人近五年(2012年至今)内至少完成过3项单体建筑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或群体建筑面积不少于20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工作。
3.3 人员配备要求
项目负责人:港口或航道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具有10年以上(含10年)类似水运工程设计工作经验,至少担任过1个类似水运工程项目设计的项目负责人。
工程勘察负责人:岩土工程勘察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具有10年以上(含10年)工程勘察工作经验,至少担任过1个交通运输工程项目的工程勘察负责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2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请于 2017 年 6 月 26 日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