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卷烟丝束及滤棒运输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17-06-28
受江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就江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卷烟丝束及滤棒运输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一、项目名称:江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卷烟丝束及滤棒运输服务采购项目。
二、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
2.1本项目总预算金额约650万元人民币/年,服务期为签订合同之日起24个月。
2.2资金:自筹,已落实。
三、招标范围:
卷烟丝束及滤棒运输服务发、到货地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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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点 |
终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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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醋酸纤维有限公司 |
南昌卷烟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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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卷烟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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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丰卷烟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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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冈山卷烟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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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醋酸纤维有限公司 |
南昌卷烟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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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卷烟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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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丰卷烟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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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冈山卷烟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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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双维伊士曼纤维有限公司 |
南昌卷烟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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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卷烟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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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丰卷烟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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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冈山卷烟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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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醋酸纤维有限公司 |
南昌卷烟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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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咀棒厂 |
江西中烟丝束及滤棒内部运输服务发、到货地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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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点 |
终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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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卷烟厂 |
赣州烟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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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丰卷烟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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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冈山烟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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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卷烟厂 |
南昌卷烟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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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丰卷烟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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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冈山烟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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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丰卷烟厂 |
南昌卷烟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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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卷烟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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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冈山卷烟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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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冈山卷烟厂 |
南昌卷烟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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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卷烟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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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丰卷烟厂 |
四、投标资格条件:
4.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且须具备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4.2投标人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承诺就本项目提供税率为11%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4.3投标人须具有自有五年以内车龄(从2013年1月1日起至今,以车辆行驶证上的时间为准)的厢式货车、集装箱车辆(以行驶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为准)总数量30辆(含)以上;
4.4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500万元(含)的物流运输业绩;
4.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分包与转包。
五、报名应提供证件(书):
投标人在报名时须提交以下一套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
六、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有兴趣的投标人可从2017年6月28日~2017年7月4日每天上午9:00-11:00, 下午14:30-17:00 (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