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花都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检验仪器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ZGK17D377A1139Z开标时间:2017-07-19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广州市花都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资金来源: 国内政府资金
投资金额:17万元
广州市花都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检验仪器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现将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6月29日至2017年7月5日五个工作日。
1. 项目编号:GZGK17D377A1139Z
2. 项目名称:广州市花都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检验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3. 采购内容及需求:
设备名称 |
数量 |
采购预算 |
卫生检验仪器设备 |
1批 |
人民币16.5万元 |
(1) 详细要求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第二章“用户需求书”;
(2) 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同意,本项目“恒温培养箱”采购本国产品或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限制的进口产品,其余货物采购本国产品。
(3) 合格的投标人应对本项目所有招标货物和服务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货物和服务进行投标报价。
4. 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或自然人;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
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 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3)投标产品中,“离心机”应具备备案凭证;(如国家法律法规有规定的,按其规定)
(4)供应商若为投标产品“离心机”的生产厂家则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供应商为经销商无须提供此项);
(5)供应商非生产厂家或制造商的,提供产品来源渠道合法的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原厂授权销售协议、代理协议、授权书等);
(6)供应商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相关主体信用记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
(7)供应商须提供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及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模板见穗财采[2012]275号文);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已登记报名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注:(1)符合资格的供应商携带以下资料(加盖公章)前来购买招标文件,并在参加正式投标时放入投标文件中:
1) 营业执照等副本复印件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执照。
2) 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
3)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4)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5) 投标产品“离心机”的医疗器械备案证明复印件。(如国家法律法规有规定的,按其规定)
6) 供应商若为投标产品“离心机”的生产厂家则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供应商为经销商无须提供此项)。(如国家法律法规有规定的,按其规定)
7) 供应商非生产厂家或制造商的,提供产品来源渠道合法的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原厂授权销售协议、代理协议、授权书等)。
8) 供应商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及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2)潜在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资料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供应商参加投标应购买采购代理机构正式对外发售的招标文件,并在采购代理机构办理有关报名登记手续后才有资格参加投标。
(3)为了提高效率,供应商可先在采购代理机构网站上下载“购买文件登记表”,填写后打印并与以上资料一并携带购买招标文件。
5.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6月29日起至2017年7月18日止(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