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18号令》、《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受永仁县林业局的委托,对永仁县2017年省级农村能源省柴节煤炉灶采购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标,现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概括
1.1项目名称:永仁县2017年省级农村能源省柴节煤炉灶采购
1.2项目编号:云旺招CX-CG2017-030
1.3 采购内容:可移动式省柴节煤炉灶400台,供货、售后服务。预算价300.00元/台(详见招标文件)。
1.4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20天内完成供货。
1.5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6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2、 资金来源:楚财农[2017]21号、[永财农2017]24号文下达永仁县节柴灶400户,每户补助30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已办理“三证合一”登记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具有采购内容的制造商或经销商。
3.3开标时经销商须提供投标产品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厂家的售后服务承诺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4投标产品须具有云南省节能灶能效检测报告、云南省节能炉灶质量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3.5开标时须带3套及以上样品到开标现场以供评审。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代表持有效的本人身份证及以下证件原件:①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已办理“三证合一”登记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原件);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③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到场的不提供)(原件)。于2017年06月27日至07月01日,每天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