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河县大河沿子镇小学教学及辅助用房、运动场建设项目已经由精发改 [2017]10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精河县教育局,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精河县大河沿子镇小学教学及辅助用房、运动场建设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计划投资额为1543.00万元,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监理)。本工程拟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的建设地点:精河县大河沿子镇
2.工程规模:运动场16500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4000平方米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JHX201706231450010205002 精河县大河沿子镇小学教学及辅助用房、运动场建设项目(监理) 施工图所含全部内容的监理 125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监理房屋建筑工程乙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监理房屋建筑工程](含)以上
1.领取时间:2017年07月05日至2017年07月11日,每日上午10:00至,下午至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