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福建省福清监狱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员工通勤车服务保障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员工通勤车服务保障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允许进口 数量 品目号预算 合同包预算 投标保证金
1 1-1 道路旅客服务 否 1 780000
780000 15600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2)特定条件:a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的证明材料,是指提供相关车辆有效的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车辆营运证材料、绿色环保标志以及所投车辆的保单:①投标人自身须拥有2部(含)以上车辆,其中包含2014年1月1日以后购买的53座空调大巴车辆,注:2辆空调中巴车辆用于本次投标项目使用。②投标人所投的2辆车辆均须具有绿色环保标志(提供相关证明材料)。③投标人所投的2辆车辆均须提供每个座位的保险及整车保险凭证(提供保单,其中车上乘员保险金额每人不低于50万元)。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是指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或用工合同。b投标人须经道路运政管理部门批准取得相应的道路客运车辆运输资格: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c投标人须具有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三级及以上资质,须提供资质证明复印件:投标人须具有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三级及以上资质,须提供资质证明复印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17年06月27日 00:00 至 2017年07月04日 0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