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宜君县交通运输局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对“宜君县交通综合体项目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质要求和有能力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采购项目名称:宜君县交通综合体项目咨询服务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各项条件;
2、具有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满足招标要求,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供应商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财
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
(国办发〔2007〕51号);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七、招标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7年6月26日至2017年6月30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