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信阳市S213线光山息县交界至光山十里镇段大修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光山县公路管理局,建设资金来源为国省补助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标段划分
1、项目概况:S213线光山息县交界至光山十里镇段大修工程,起点位于光山息县交界(k532+290),沿现有道路向南经寨河镇,终点止于十里镇(k540+090),路线全长7.8公里,扣除与G312线重合段(k535+561-k536+010)0.449公里,建设里程7.351公里。本次大修时采用设计速度为80公里/小时的二级公路标准,路基宽度为15米,路面宽度为12米。
2、建设地点:光山县境内。
3、招标范围:一标段: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的全部内容。
二标段:施工阶段及保修期的监理
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施工、监理两个标段。具体情况见下表:
标段划分 建设内容 计划工期
一标段 S213线光山息县交界至光山十里镇段大修工程 90日历天
二标段 施工阶段的监理 施工阶段
5、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质量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一标段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投标人近五年内(2012年1月1日至2017年1月1日)承担过二级公路工程类似项目的施工业绩;(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及施工合同为准)。
4、近三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为新注册企业不足三年的,从注册年份起提供。
5、根据《河南省公路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及人员信用管理办法》精神,信用等级被评定为D级的企业不得报名。
6、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不含临时)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5年以上工程经验,担任项目经理3年以上,且在本单位缴纳最近一年及以上的社会保险,签订了劳动合同,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出具无在建项目证明文件(加盖企业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
7、投标人应提供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或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需要查询企业、法人代表、项目经理,开具时间必须在公告发布日期及之后)。
8、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26日至2017年6月30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