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广东烟草揭阳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拟对广东烟草揭阳市有限公司市公司及揭东区分公司车辆维修(三年)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编号:PZJY17GK021C
二、名称:广东烟草揭阳市有限公司市公司及揭东区分公司车辆维修(三年)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
三、项目预算:人民币105万元整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1、项目内容:车辆维修(三年)服务
2、服务期限:3年
3、具体服务要求或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应对所有的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五、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3、投标人必须具有二类以上(含二类)汽车维修企业资质;
4、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5、投标人必须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下列相关资质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存档,原件查验后退回):
1、营业执照副本;
2、国、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若法定代表人委托报名的,应同时出具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5、二类以上(含二类)汽车维修企业资质;
6、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7、投标人对所提供材料真实性的书面承诺函。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7年06月26日起至2017年06月30日止(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