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正阳县2017年第一批县乡公路及危桥改造工程改造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正阳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及地方配套,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正阳县2017年第一批县乡公路及危桥改造工程;
2.2、建设地点:正阳县境内;
2.3、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
2.4、资金来源:中央投资及地方配套;
2.5、质量要求:合格;
2.6、工 期:120日历天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2个标段,具体划分情况如下:
第一标段:正阳县2017年第一批县乡公路及危桥改造工程施工标段;
第二标段:正阳县2017年第一批县乡公路及危桥改造工程监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段资格要求
3.1.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财务状况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3拟任该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本单位正式人员无在建工程;
3.1.4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技术职称且为本单位正式人员 ;
3.1.5投标单位具有2014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的类似项目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书和交工验收报告);
3.1.6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须具有2014年度、2015年度和2016年度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三年时,须按实际年份提交审计报告。
3.1.7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若出现上述情况,先购买招标文件者为有效投标人。
3.1.8根据《河南省公路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及人员信用管理办法》,信用等级被评定为D级的施工企业不得购买招标文件。
3.2监理标段资格要求
3.2.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提供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2.2、资质要求:具备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2.3、拟派项目总监须具有相应专业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2.4、企业应具有2014年1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工程建设监理经历;
3.3、企业资信良好。近三年内,无不良行为记录,未被任何部门限制投标;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26日至6月30日(法定节假日、法定公休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