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 韶关市公-安局的委托,对 委托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开展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建设工用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200-201706-201701-0036
二、采购项目名称:委托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开展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建设工用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500,000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编号 项目名称 服务期 主要技术规格 预算金额
1 韶关市公-安局开展社区戒毒康复建设工作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2年 详见具体招标要求 500000.00元
六、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1)投标人须为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需提供由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人、法人代表和该项目授权代表的《人民检察-院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装订于投标文件正本中),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开具日期须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后。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7年06月26日 至 2017年06月30日 期间(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