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CCDG2017Z032
一.招标条件
本长春市双阳区北广场景观绿化工程已由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春市双阳区园林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长春市双阳区园林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铺装工程;绿化工程;亮化工程、原有雕塑基础改造及雕塑翻新等(详见工程量清单);预算资金约为313.5040万元。
2.2 工程建设地点为长春市双阳区;
2.3 计划开工日期为2017年07月24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7年10月24日;
2.4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相关验收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持有园林绿化经营范围有效的营业执照,有稳定专业的施工队伍及相应的施工设备。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3投标单位至少有一项园林绿化工程相关企业业绩。
3.3本项目代理人必须为拟配备的项目经理担任,提供法人授权书。
3.4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专业齐全,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须按照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和吉建管【2016】1号文件规定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7 拒绝在被列入取消投标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6月26日至2017年06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