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北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公车定点维修服务政府采购项目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具有相关经营范围的独立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3.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已执行“三证合一”的单位可提供新版营业执照副本)、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副本(经营范围内含有二类及以上机动车维修)、银行开户许可证、2016年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2016年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2016年度财务状况报告(需提供中介机构出具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近期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供应商住所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报名要求: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被授权委托人参加报名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时刻说明:2017 年6月26日至 2017年6月3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9:30—11:30,14:30—1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