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2017年大埔县枫朗镇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发布日期:2017-06-29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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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项目名称2017年大埔县枫朗镇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批复文号埔发改[2017]111号文批复单位大埔县发展和改革局招标人
项目名称 |
2017年大埔县枫朗镇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批复文号 |
埔发改[2017]111号文 |
批复单位 |
大埔县发展和改革局 |
招标人 |
大埔县财政局 |
项目所在地区 |
广东省 |
项目资金来源 |
其它 |
招标类型 |
施工 |
公告内容 |
2017年大埔县枫朗镇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2017年大埔县枫朗镇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大埔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埔发改[2017]111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主要由上级补助外,不足部分自筹解决。招标人为大埔县财政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2017年大埔县枫朗镇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2.2 建设地点:大埔县枫朗镇。本工程项目建设涉及枫朗镇枫朗村、黄沙坑村、坎下村、溪背坪村、东城村、芹彩洋村、石圳村、墩背村共8个村,连片5809亩耕地的高标准农田建设。
2.3 计划工期:工程总工期 180个日历天。
2.4 项目建设内容:包括修建灌溉渠道54条,共18.969公里;排水渠道6条,共2.784公里;重建小型拦河河坝11座等。
2.5核定招标控制价:7112881.43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
(2)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且已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须是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广东省外企业项目负责人应为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且无在建项目(项目负责人有在建项目仍参加投标的,中标后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处理);拟任本工程的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类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4)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拟任本工程的施工员、安全员(与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为同一人)、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具有相应的岗位证书;拟任本工程的测量人员具有测量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或助理会计师(含)以上证书、造价管理人员须已在全国水利工程师职业生涯管理系统登记并通过审核,并提供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网站的人员基本信息和执业资格网页打印;
(6)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必须是本单位人员,即与本单位有合法的劳动合同及社会保险关系的人员。
(7)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开具的施工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开具时间需是在招标公告发布后的日期);
(8)投标人2014年6月以来完成过类似水利工程(单项投资700万元以上),时间要求以中标通知书为准,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和验收证明书或验收鉴定书复印件;
(9)已在广东水利建设与管理信息网完成广东省水利厅信用管理信息录入手续,并通过终审;
(10)2014年以来没有串标围标,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经营中没有违法违规的记录。
(11) 企业注册地人民银行核准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12)由于工期紧且施工现场场地情况较为复杂,为让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时做到心中有数,潜在投标人的企业技术负责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以上人员不能为同一人)需在自身企业报名前携带其本人二代身份证、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代表各自身份的证书原件应于投标报名开始时间前(节假日除外)先到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梅县区新县城新地街广州花园A4栋36号梅州分公司)核实身份证原件,并取得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盖章文件后,到现场踏勘,后到招标人处盖章确认(现场勘查证明格式见附件二)。
3.2、信誉要求
凡在广东水利建设与管理信息网公布禁止参加省内水利工程建设投标期限内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施工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的申请人,请于2017年7月4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30时至16:00时到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交易大厅(详见二楼报名窗口屏幕)(梅州市梅江区彬芳大道32号)办理报名,逾期恕不办理。
4.2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7月5日9:30起至2017年7月11 日17:30(上班时间),到梅县区新县城新地街广州花园A4栋36号(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等资料,逾期作弃权处理。
4.3 报名资料(报名时提供的资料见附件一)复印件二套(一正一副)必须由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携带身份证)亲自递交。提供的报名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国家规定可通过二维码验证的除外)核验后退回。
4.4招标文件工本费2000元/套,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
投标文件提交的时间为2017年7月26日8:30至9:00时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26日9:00时,提交到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逾期将被拒绝,同时在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行开标评标会。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应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核查并准时参加。
6、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7.
8 . |
投标申请人报名资料一览表
项目名称: 投标单位(盖章)
注: 1、本表一式两份,一份附于报名资料内,作为报名资料目录,另一份交回投标申请人代表。 两份表格中每页的“审核确认”栏均需双方签署。
2、本表原件审核情况栏及备注栏须留空,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收资料人员审核后填写。
3、本表中有修改情况,须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和投标单位代表共同签署。
附件二:现场踏勘证明(格式)
2017年大埔县枫朗镇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现场踏勘证明书
兹有 (投标单位)
本公司企业技术负责人 ,身份证号: ,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身份证号: ,拟派本项目技术负责人 本项目 联系人:李 杨(经理)手机:1368 3233 285 电 话:010-5195 7458 ,于 年 月 日已对2017年大埔县枫朗镇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进行了现场踏勘。
特此证明。
注:本证明只作本工程投标工作使用,不能作他用。
兹证明投标单位现场踏勘人员身份证已经身份证识别器核查。
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兹证明投标单位已到现场踏勘。
大埔县财政局(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
相关附件 | 招标公告.doc |
发布人 |
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
发布日期 |
2017-06-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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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李阳(女士)
手机:13683233285
电话:010-51957458
QQ:1211306049
邮件: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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