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矿业集团页岩炼油胜利实验厂焚烧炉烟气脱硫项目EPC总承包工程招标公告
2017-06-28
招标编号:LNZB02-ZBR2017-102
开标时间:2017-07-20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招标公告
一、项目概况
对抚顺矿业集团页岩炼油胜利实验厂焚烧炉烟气脱硫项目EPC总承包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名称:抚顺矿业集团页岩炼油胜利实验厂焚烧炉烟气脱硫项目EPC总承包工程
2、项目建设地点:辽宁省抚顺市望花区古城子地区千台山
3、招标编号:LNZB02-ZBR2017-102
4、招标人:
5、招标代理机构:
6、质量标准:按相关标准验收合格
7、工期:合同签订后120天
8、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包括2台25吨焚烧炉烟气脱硫系统界区范围内所有工艺、设备、电气、电信、仪控、防腐保温、土建、消防、照明、采暖通风、给排水、总图等系统的设计、供货、安装及施工(包含土建施工)、设备调试、试验及检查测试,试运行,人员培训、售后服务等内容。未尽事宜以设计图纸为准。(详见招标文件技术需求)
二、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
本项目采取设计采购建造模式(EPC)进行总承包,投标人即总承包单位,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的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具体要求如下:
(1)、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法人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有效的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4)、投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供与技术支持方面(如有)的合作协议书(正本)。投标人应提供其技术支持方(如有)就本项目的标的性能和质量进行保证的文件。
(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被处于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接管、抵押、查封和冻结。
(6)、提供的产品应是技术先进、成熟可靠的。
(7)、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所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8)、投标人无不良供货、使用和售后服务记录。
(9)、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方雇用或曾经雇用过的,为本次招标编制技术规格和其他文件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关联。
(10)、投标人应具有2个以上连续可靠运行2年以上相同或相近规模业绩。
(11)具有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专项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12)、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3)、所投设备如涉及特种设备制造的应具有相应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14)、所投设备如为代理商参与投标的应具有设备制造厂家出具的产品授权书。
(15)、投标人如不具备以上11、12条所规定的资格,应联合具有以上资质的单位联合投标,联合体牵头人不限,但其应为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的独立法人单位。
(16). 本项目需要的除11 、12以外的设计与施工资质,中标人可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
三、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要求
1、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及要求:
2017年6月28日至2017年7月3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
未曾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