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条件
本河源供电局2017年内部控制评价项目(重新采购)已由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河源供电局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河源供电局,建设资金为自有资金,招标人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河源供电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招标范围:通过内部控制体系评价,帮助河源供电局局本部、和平局、连平局、紫金局、龙川局发现并堵塞管理漏洞,加强河源供电局内部管理,提高企业竞争能力,健全河源供电局内部控制系统、促进河源供电局内部控制目标的实现。财务部门是内部控制管理的牵头部门,负责开展内部控制管理建设、具体实施及评价工作,跟踪了解自评工作开展情况,协调解决各有关部门、直属各单位遇到的问题,督促相关部门及单位整改自评发现问题;汇总各部门、直属各单位自评报告,编制公司整体自评报告上报上级单位。
2.2服务期限:项目完成预计结束时间:2018年2月28日(具体服务期限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2.3标包划分:本项目本次招标分为 1 个标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或组织,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涵盖招标内容。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3.2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质;且会计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或者股东,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证书。
3.3无违规违法行为,在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或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承包商资信档案记录中没有尚在有效期内的不良记录。
3.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进行投标。
3.5若投标人(包括投标人的委托人、代理人或与投标人有销售、劳务或服务等关系的其他主体)在参加南方电网公司系统的招投标活动或经济往来等过程中曾经存在违法事件的,自南方电网公司发文公布违法事件之日起,在规定时间内不接受该投标人参与公司的招投标活动,具体时间按《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行贿行为信息记录及处置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流程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29日09时00分00秒至2017年7月5日16时00分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