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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荷城街道明华路(公正路至沧江南路段)和榕江路(明华路至碧溪路段)工程项目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6-29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项目名称荷城街道明华路(公正路至沧江南路段)和榕江路(明华路至碧溪路段)工程项目 批复文号明发改资[2017]44号批复单位佛山
  项目名称  荷城街道明华路(公正路至沧江南路段)和榕江路(明华路至碧溪路段)工程项目
  批复文号  明发改资[2017]44号
  批复单位  佛山市高明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
  招标人  佛山市高明区明粤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所在地区  佛山市
  项目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招标类型  施工
  公告内容

荷城街道明华路(公正路至沧江南路段)和榕江路(明华路至碧溪路段)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GMJ2017

.招标条件

荷城街道明华路(公正路至沧江南路段)和榕江路(明华路至碧溪路段)工程项目已由佛山市高明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明发改资[2017]44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佛山市高明区明粤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银行融资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高明区荷城                                              2.2 项目建设规模:招标控制价为36467335.06元。                               2.3 计划工期:210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时间:   /       2.4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工程项目内容为荷城街道明华路(公正路至沧江南路段)和榕江路(明华路至碧溪路段)工程项目,工程项目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桥涵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招标控制价为36467335.06元。 2.5承包方式:固定总价包干 2.6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 2.7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广东省建设工程特殊性工程划分标准目录>的通知》(粤发改稽察〔2014〕181号)的划分标准,本工程属于√一般性工程   特殊性工程,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4.2.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并持有佛山市(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城市道路诚信档案;有效是指诚信管理系统状态显示为“正常”。参加城市道路工程投标的投标人,应成功申请进入城市道路诚信系统,即已获得城市道路诚信编号,且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 4.4.1城市道路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是指城市道路诚信等级为C级或以上的,且未被系统锁定。 4.4.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dlztb.cn/ ,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2337。 5.2 报名时间: 2017 6 29 9 00 分起至 2017 7 17  00 分止,各投标人在项目报名日期期限内,可随时上网报名。 5.3 报名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图纸。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 5.4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明分中心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各投标人应在报名后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     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已备案的PDF版本招标文件     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担保金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72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与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明分中心办理确认手续后另行通知。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明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高明区荷城街道百灵路88)。 7.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到场参加开标会。 7.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8.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明分中心网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服务平台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及时登陆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服务平台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2 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0.3 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10.4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信用分类优选随机合理低价法。            

11.

2017            
  发布人  gzjl
  发布日期  2017-06-29
项目负责人:李阳(女士)
手机:13683233285
电话:010-51957458
QQ:1211306049
邮件:1211306049@qq.com

g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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