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庆油田分公司2017年气田用泡沫排水剂集中采购(三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17-0201996-CPMC-0004309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
资金来源: 其他
项目名称 长庆油田分公司2017年气田用泡沫排水剂集中采购(三次)
项目编号 2017-0201996-CPMC-0004309
一. 招标条件
本物资采购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
1.种类及规模:详见招标公告
2.使用功能:详见招标公告
3.技术标准:详见招标公告
4.质量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5.服务:详见招标公告
6.项目进展情况:详见招标公告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的投标人应为标的物的制造商,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产品质量认可证书且认证产品须涵盖投标产品。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生产(制造)经营资质,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涵盖化工类别。投标人须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未办理“三证合一”的投标人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银行开户许可证。 涵盖投标产品的危化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危化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须附查询网址及网站查询结果截屏彩色扫描件,若无网站查询系统须提供发证机关查询电话,许可证原件须提供到开标现场备查)(非危险化学品除外,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化学品登记中心出具的标的物有效化学品危险性分类报告为具,若未提供,则视为危险化学品)。 投标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证(若投标人委托运输,须提交第三方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证原件扫描件及运输合同原件扫描件);(非危化品除外) 2015年至今省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中国石油集团公司内部质量监督抽查和质量问题通报中标的物均未出现质量问题的供应商(复查合格的,可予以接受)。 投标人须提供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该函件应在有效期内且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7年06月28日 08时00分00秒
招标文件发售结束时间:2017年07月03日 17时30分0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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