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2017年6月30日起至2017年7月6日8:30时-11:30时,13:30时-17:00时止(节假日休息)。本建设项目 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钼炉料产品部家属区(西院)污水处理设施工程总承包(EPC) 已批准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陕西省华州区莲华寺镇金钼股份钼炉料产品部家属区(西院),主要内容为新建一座污水处理设施,招标范围包含设计、采购和施工(不含土建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具体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2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资质(含二级)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资质(含二级),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以上资质(含乙级)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以上资质(含乙级)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以上资质(含乙级)或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乙级以上资质(含乙级);
3.3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 拟派施工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以上(含二级)执业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5 拟派设计负责人具备环保工程相关专业高级以上(含高级)技术职称;
3.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7 省外进陕企业相关信息可在“陕西建设网”查询;
3.8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必须于招标公告载明的报名截止时间前在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行业招投标项目监理监管平台进行注册并成功报名,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投标报名
4.1请于2017年6月30日起至2017年7月6日8:30时-11:30时,13:30时-17:00时止(节假日休息),进行网上报名后,持授权委托书及购买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购买
4.2报名结束后另外请提交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设计负责人技术职称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投标需提供)复印件一套
4.3招标文件售价800元/套,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 年 7 月 21 日 9 时 30 分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备注:招标公告查询以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为准!本网站为经营性收费网站,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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