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靖宇县濛江乡人民政府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营林村沥青路面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营林村沥青路面工程
项目编号:TXJ-0431-2017002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 招标条件
本营林村沥青路面工程已由靖宇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以靖扶组字[2017]33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靖宇县濛江乡人民政府,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营林村沥青路面工程;
2.2 项目编号:TXJ-0431-2017002;
2.3 最高投标限价:89.713万元
2.4 建设规模:沥青路面1.218公里,涵洞10道,盖板涵1道;
2.5建设地点:靖宇县濛江乡营林村;
2.6计划工期:2017年7月30日至2017年8月31日,计划工期共33天;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近三年至少有一项类似工程施工业绩;
3.2 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国家注册相关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至少有一项类似工程施工业绩,且无在建工程;
3.3 投标人近三年2014年-2016年(提供近三年年度财务报告,新成立的投标单位提供近年来年度财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允许同时通过同一标段的资格审查。
3.5 外省企业须按照吉建管[2016]1号、吉建管[2015]50号文件规定,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网址公布后,方可参与投标。。
3.6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 投标人在投标前要持《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到检察机关办理关于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28日至2017年7月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