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一汽富维东阳汽车塑料零部件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自动化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2017-06-28
招标编号: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长春一汽富维东阳汽车塑料零部件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项目业主为长春一汽富维东阳汽车塑料零部件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所需青岛分公司自动化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一汽富维东阳汽车塑料零部件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自动化设备采购
2.2 招标范围:青岛分公司3300T注塑机周边自动化设备采购,数量3套(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
2.3 交货地点:长春一汽富维东阳汽车塑料零部件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2.4 交货期:2017年8月20日前完成安装调试。
2.5 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是具有合法经营范围,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履行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业绩要求:近年(2014年—至今)有同类或类似业绩1项及以上。
3.3 财务要求:近三年(2014年—2016年)的财务报表。
3.4 被政府主管部门和一汽集团公司取消投标资格的企业,招标人将拒绝其在取消投标资格的期限内投标。
3.5 投标人必须有良好的售后服务支持。
3.6 投标人须有产品的供应、安装、调试及系统设计能力、能满足采购内容的技术要求和服务要求。
3.7 投标人投标货物如果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应有生产许可证。
3.8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
3.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1 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投标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现场踏勘、投标预备会、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合同签署等过程,经办人必须是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唯一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委托代理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委托代理人。否则,其投标可能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28日至2017年7月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未曾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