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第三发电厂委托,作为其招标代理机构,对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第三发电厂机组对外工业供汽改造工程施工监理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由于首次发布公告后投标人数量不满足要求,现再次公告如下。
一、项目法人: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第三发电厂
二、招标人: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第三发电厂
四、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五、招标内容及标段划分
招标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内容
CHDT045/05-QT-3701 工程监理 #1~4机组工业供热系统及其相关配套改造工作,包括必需具备的建筑工程、电控系统和工艺系统安装等施工监理,主厂房部分改造主要为汽轮机本体改造及相关附属设施改造,水处理部分为原一期化学水处理室扩容改造等;监理服务内容包括项目设备材料验货、土建施工、安装施工、分部调试,系统试运行、竣工验收等全过程监理。
六、资金来源
由项目法人自筹
七、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2、投标人应具有建设部颁发的工程监理电力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
3、投标人必须具有自2012年以来至少一台200MW机组等级及以上燃煤发电机组的整体施工监理或200MW机组等级及以上燃煤发电机组供热、供汽改造建筑及安装施工的监理业绩(截止到2016年12月31日)。投标人业绩须附合同复印件(需能明确看出合同标的、数量等相关信息,否则视为无效业绩),投标人授权代表须携带原件备查。
4、投标人拟派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持有国家或行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并未在其他项目任职。且满足国家相关文件中关于项目总监的规定,投标人及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从201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无行贿犯罪记录。
5、投标人拟派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具有自2012年以来至少一台200MW机组等级及以上燃煤发电机组的整体施工监理或200MW机组等级及以上燃煤发电机组供热、供汽改造建筑及安装施工的总监理工程师业绩(截止到2016年12月31日)。
6、投标人具有权威部门颁发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7、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8、近三年来无重大经济行为受到刑事、行政处罚及民事起诉,。
9、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所监理工程未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投标人三年内没有《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8号)第十六条禁止的行为。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八、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与时间
2、公告时间:2017年6月29日-2017年7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