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京秦高速公路天津段工程已由原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以《关于京秦高速公路天津段工程初步设计的审查意见》市政公路管理 计[2011]654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文件已由原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 以《天津市公路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批准书》(GL2012019)批准,项目业主为天津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25%、银行贷款75%,招标人为天津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京秦高速公路天津段工程是天津市域高速公路“九横五纵”骨架路网布局中的“一横”, 是蓟县县域内高速公路规划“两横两纵”中的主要组成部分,是北京通往秦皇岛、承德以及东北地区的又一高速通道。本工程西起河北省三河界,接河北省密涿支线高速公路,东至河北省玉田界,接河北省清东陵高速公路,全长30.309公里。京秦高速公路设计速度为120公里/小时,双向六车道,路基宽度未34.5米。全线设置5处互通式分离立交(其中与塘承二期相交的京秦互通仅包括主线范围)、1处服务区、2处主线收费站。本次招标为起点处未开通段。
2.2本次招标范围为:
本次招标共分为1个标段。
第18标段:包括K0+000-K0+408.719桩号范围内路基、路面、桥涵及交通安全设施施工。
2.3计划施工工期:
计划工期为2017年8月20日至2017年12月28日。共计:13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同时具备以下资质: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公路安全设施工程分项),具有一项高速公路路基工程施工业绩和一项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中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依据《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文件,投标人对投标人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备选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备选项目总工)进行行贿犯罪查询,经查询均应无行贿犯罪纪录,否则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3.5投标人每标段提交20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29日至2017年7月5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