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盐湖资源综合利用信息一体化项目合同管理信息系统项目。
2.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3.招标内容:本项目服务期为5个月,建设合同管理信息系统,包括但不限于实现的功能有合同起草、合同审查审批、合同打印、合同授权、合同签署、合同履行、合同终结、相对人管理、标准文本管理、查询统计、合同监控、个人工作助理、应用与系统管理、与ERP系统集成等功能及其他辅助功能。详见招标文件技术需求书。
4.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参加投标并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
(2)投标人须有集团化企业的合同管理信息系统实施案例,至少提供2个与本项目类似的实施服务案例及证明材料。证明材料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服务内容页、签字盖章页等的复印件;
(3)投标人须提供2016年度或201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上述报表反映的财务状况不应为亏损或在开标日前三个月内其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的原件或该原件的复印件,以证明其银行资信状况,并提供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4)投标人须提供由人民检察院出具且在有效期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内容包括: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有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期限为至少近五年或公司成立至今)。
(5)投标人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相关书面声明材料;
(6)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列入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提供相关书面声明材料;
(7)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控股比例在50%以上)、管理关系的不同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者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共同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
(8)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
(9)投标人必须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投标;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将本项目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转包。
5.招标文件购买:
(1)发售时间: 2017年6月8日至2017年6月16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网络标书销售:登陆进入网络标书销售系统购买。购标人需先进行网上注册,具体步骤请参考登陆页面的《使用手册》。
(3)文件售价: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元)。如需邮寄加收100元邮寄费,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特别说明: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持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单位介绍信或授权书、经办人身份证(网络标书购买须上传以上材料的扫描件)。
6.投标截止时间: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17年6月29日9:30前递交逾期递交或不符合密封条件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7.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开标前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人民币8万元投标保证金。
8.开标时间:兹定于2017年6月29日9:30 (北京时间)开标,届时请投标人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