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宣化区分水口至崞村乡道改造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宣区发改字【2017】第67号批复,张家口市宣化区发展改革局以宣发改招核第[2017]38号核准招标。项目业主为宣化区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为省补助和区政府筹措。招标人为宣化区交通运输局,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及建设规模:道路起点位于分水口村北,起点桩号K0+000,终点位于崞村,终点桩号为K5+169.138,全长5.169km,(不含房建部分)。
2.2设计荷载:三级,设计速度为30km/h
2.3招标范围及合同段划分
本项目招标为一个合同段,主要工作内容为本项目的勘察、施工图设计、概预算文件编制、施工及施工招标时所需的图纸等。
2.4勘察设计周期要求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向招标人提交按施工图纸、勘察成果资料、施工图预算。
施工现场配合服务:工程开工至竣工验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以下资质:
①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
②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丙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近3年(2014年1月1日至今,以施工图批复日期为准),独立完成过1条三级(或以上等级)公路项目工程勘察设计业绩。(如果是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须提供设计业绩,联合体成员须提供勘察业绩。)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作废标处理;
(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5)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丙级(或以上)资质。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28日至2017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