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 岳西县河图镇集镇沿街整治工程施工 已由 岳西县美丽乡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以 岳美办[2016]1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施工图设计图纸及相关技术资料已齐备,招标人为 岳西县河图镇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 皖建施招 -H1-2017-351
2.2 项目名称: 岳西县河图镇集镇沿街整治工程施工
2.3 建设地点: 岳西县河图镇
2.4 工程概况:人行道铺装、花池、路灯照明、栏杆等,详见施工图纸
2.5 项目概算:约 505 万元,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
2.6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列示的全部内容
2.7 计划工期: 60 日历天
2.8 招标类别:市政-施工
2.9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等级: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
3.2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取得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3 业绩要求:无
3.4 信誉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任项目经理自2014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未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中标公示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中标通知书发放前由第一中标候选人(或依法依序递补的中标候选人)提供企业住所地或本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投标企业近三年(2014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投标企业无被限制在本地区投标(投标截止时仍然在有效期内)的情形;投标企业未被岳西县建设、交通、水利等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执法机构记录了不良行为(该不良行为记录在投标截止时尚未解除或终止的)。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联合体投标的包括联合体各方及其法定代表人)及拟任项目经理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 其他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应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2 投标企业诚信库的投标人可于 2017 年 6 月 28 日至 201 7 年 7 月 14 日 18: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