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对中国银行佛山分行2017年全辖网点服务管理提升培训项目进行二次采购公告。现就采购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采购要求
1、通过采购形式确定一家供应商负责本项目工作。本项目通过竞争性谈判方式实施采购。
2、比较供应商报价基于不含增值税的价格进行。供应商选取采用技术标准与经济标准相结合的综合评分法确定项目实施供应商,其中经济标准占比55%,主要考虑供应商的报价;技术标准占比45%,主要考虑供应商的公司资信、技术方案。推荐项目得分最高者为拟授予合同供应商。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基本条件
1、依法注册成立、具有独立运作能力(包括运营、财务、组织、管理、市场等状况)并能够承担法律责任的企事业单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过去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未出现违规违法等不良记录。
3、提供的产品或服务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及我行要求。
4、愿意且有能力为我行提供产品或服务,并接受我行的监督管理。
5、具有签订及履行合同的能力和信誉。
6、未被纳入我行供应商黑名单(已解除黑名单处罚的除外)。
7、报名截止时间前5年内未曾与我行发生采购及其他诉讼方面的法律纠纷。
8、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9、不得将本项目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或分包。
10、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由其控股的子公司,不得同时报名参加本项目。
三、供应商在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包括且不限于以下资料)
序号 资料 说明
1 营业执照副本 若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没有反映本项目的采购内容,请一并提供政府管理部门核发有关经营范围的网络信息材料(加盖公章)
2 企业注册资金 请提供供应商注册资金在人民币30万元(含)以上的证明材料,如提供的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等证照有符合本项目要求的注册资金则忽略。
3 业绩实施经验 请提供近三年至少一份同类型培训项目合作业绩(合同金额五万(含)以上)。
4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身份识别文件(如是) 请提供能够证明你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相关文件,如加盖税务机关公章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如无法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可提供其他增值税纳税人证明文件,如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等
1、报名时间:2017年6月29日至2017年7月3日期间(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