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对奉贤区焚烧厂第三方监管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拥有足以从事此项目的技术人员;/ 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银行资信与相应的偿债能力; 3、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商业信用; 4、与项目运营单位为非关联方;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7、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支持中小企业的政策规定。
二、项目概况:
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7-06-29 10: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07-06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