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就玉溪师院附中文印室承包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竭诚欢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完成项目能力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编号:YXCYCG2017005
二、项目名称:玉溪师院附中文印室承包项目
六、采购内容:学校文印室实行对外承包,由承包人在经营范围内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七、承包金额:承包金额每年不少于3万元(以实际中标价为准,承包金额包含学校设备胶印机及切纸机使用租金),按年收取。签定承包协议时一次性付清,由学校财务收取。承包费不包含房租、水电费,房租费每年1.1万元,签协议时一次性交清。承包经营保证金4千元,承包期到时若无超范围经营,无违法违纪及违反协议、无损坏公物等行为,学校如数退还保证金(不计利息)。承包人须向学校按季度缴纳水电费,水电费按表计量计价,租用现有学校设备的(胶印机及切纸机),经营期间、设备的维护、修理费用自理,承包到期完好交还学校,更换的零件不得带走,否则不在返还履约保证金。
八、经营地点:经营地点需向学校租用,须在学校指定的房屋或区域内经营(具体地点报名前到学校确认),不得随意设点或摆摊经营。
九、经营范围:1、打字、文字排版、图文处理、彩色、黑白打印、胶印、复印。2、不得从事超出上述经营范围的经营活动,如耗材、办公文具等经营活动。
十、承包期限: 承包期原则上三年一轮,经营期间接受学校考核(详见相关要求9),考核合格可续签下一年协议,否则协议即行终止。若被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查处,视为承包方单方违反协议无论协议到期与否,即行终止协议,协议一年一签。
十一、相关要求: 1承包方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经营、文明经营、依法纳税。
2承包方须遵守国家及学校的相关保密制度及规定,不得从事法律禁止的与文印有关的业务。
3承包方必须办理在我校经营的相关证照与学校签订保密协议并严格遵守保密规定。
4须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学校上班时间正常经营(其余时间自定),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