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名称:济南市天桥区财政局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或经授权具有参加本次采购并独立订立合同权利的唯一分支机构;
2、项目负责人持注册会计师证书三年以上;
3、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投标人;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5、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7、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的中国法律和法规;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17年6月29日至 2017 年7月6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