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名称: 南雄市城北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2 、项目批准部门及批准文号:南雄市发展和改革局雄发改资[2016]22号;
5 、规模: 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通信工程、电力工程,道路范围内的管线包括雨水、污水、给水、电力、燃气及交通、照明通信管道;道路总长1452.15m,道路红线宽度为26m,双向四车道,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结构。(以实际施工图纸为准)。
6 、 内容:本项目施工范围内所有建设工程的监理,本项目施工全过程监理 (含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竣工结算阶段和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 。
7 、资金来源: 银行融资及政府债券资金 ;
8 、实施地点: 北起新G323线,南接环城东路 ;
9 、监理期限:监理工期从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监理合同之日起计,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备案管理完成并完成缺陷责任期服务为止;
10 、计划投资:本项目建安工程费约 4788.50万元,监理服务费预计发包价约 93 万元。
二、投标单位须知
1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单位须持企业介绍信(介绍信写送交单位:“ 南雄市城北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并注明投标工程名称、委托报名人及其身份证号码,非A4纸格式的介绍信须粘贴在空白的标准A4纸上,介绍信原件不需装订入报名资料中)。投标单位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一式两份方可办理报名手续: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广东省以外的企业还需提供在广东省三库一平台管理信息服务系统“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的登记信息情况打印件、委托报名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需装订成册并每页加盖公章)。
2 、招标文件每份500元,施工图设计文件每份1500元, 同时向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报名费100元(现金), 均售后不退。
3 、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资质及条件::
3.1 、投标人必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的独立法人。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投标人拟委派担任本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是注册于投标人的市政公用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建设部注册监理工程师)。已经担任了三个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职务的监理工程师,不得担任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职务,否则取消其投标和中标资格。
3.3 、投标人拟委派担任本驻现场的监理机构人员的专业和数量须满足广东省建设厅粤建管(2002)97号文监理人员配备要求及本工程监理服务的要求。监理机构主要人员配备表如下:
监理机构主要人员配备表
岗位 人数要求 资格要求
总监理工程师 1 要求为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监理工程师 2 要求为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
若派总监代表,则总监代表须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其他主要监理人员 6 (1)市政公用工程2名
(2)给排水1名
(3)安全1名
(4)测量1名
(5)造价1名 专业以注册执业证书或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书或职称证书或岗位证书所列明的专业为准;造价人员具备造价类专业工程师以上职称资格。
总计 9 人
2 报名时间、报名地点(报名同时购买招标文件及设计文件) 2017 年7月6日 ~ 2017 年7月12日(法定节假日、法定公休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