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衡阳县第一中学的委托,对其衡阳县第一中学综合服务大楼外包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将有关招标事项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衡阳县第一中学综合服务大楼外包项目。
项目基本情况
1、标段划分:本项目按一个标段发包
2、资金来源:单位自筹
3、每年经营管理费不低于:¥700000.00元/年
4、经营期限:五年。
5、项目概述:采购方提供的整栋综合服务大楼约1600平方米,主要针对学校范围营业。
6、经营项目:校园超市、自制食品、饭菜、烧烤小吃及其他学生服务项目。
7、经营场所:必须在学校规定范围内营业,未经学校许可和通知,不得在经营场所范围之外从事营业活动。
8、经营时间:投标人需根据学校的作息时间进行经营,晚上营业不得超过22:30分,学生午睡时间不得营业。甲方有权根据季节因素对营业时间进行调整。不得扰乱正常的工作作息秩序。
9、学校不对学生总人数、学生就餐管理、教工就餐管理、学校食堂经费等作任何承诺。
10、经营单位必须确保师生的食品安全,不得销售假冒伪劣和过期商品,不得向学生出售烟酒及槟榔。
11、证照办理:相关经营证照由中标单位办理,学校协助。
12、无条件接受学校按相关规定对环境卫生、食品卫生、安全要求、经营品种、经营时间、服务态度以及价格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和处罚。
13、水电费计收标准:学校按表向经营单位计收,水费3.15元/吨;电费0.65元/度;天然气自行购买。乙方必须按时上交租金及水电费。
14、经营单位负责从业人员人身和财产安全,在承包经营期间发生一切安全责任事故均由经营单位承担,学校概不负责。
15、经营单位必须在经营场地安装好消防设施,并配好消防安全人员,相关费用由经营单位负责。
16、经营期满后,私人存货由经营单位自行处理,添置的固定设施无偿提供给学校。
四、投标资格条件及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格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餐饮或超市);
2、近2年内有从事学校学生餐饮经营服务的经历(2015、2016年);
3、投标人须一贯遵纪守法,无不良商业道德行为记录;热爱高教事业,愿意服务于学校、服务于学生,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4、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较强的服务能力、经济实力和良好的企业信誉;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6月28日-2017年7月2日,每天上午9:30—11:30,下午3:00—5:00(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