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2017年辽宁省高速公路服务区停车场路面养护维修项目 (以下简称“本项目”)由 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辽交投建设发[2016]142号文 批准,建设资金已落实,本项目招标人为 辽宁省高速公路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招标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井泉服务区(大连方向)毗邻G202国道。G202国道交通量较大,重载车较多,为提高道路服务能力并充分利用现有资源,2017年拟对辽宁省高速公路井泉服务区场区停车场路面进行养护维修,面积约9880平方米。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范围为2017年辽宁省高速公路井泉服务区场区停车场的路面养护维修,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
2.3计划工期: 3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 2017 年 8 月 1 日;计划交工时间: 2017年 8 月 30 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详见下表:
项目 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资质等级 1、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必须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二类甲级资质”;
3、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财务能力 投标人在2016年的年末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大于1。
企业业绩 近5年(指交工验收时间为2012年6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内,至少独立完成过2个“单项合同额不少于300万的公路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的施工项目。
注:如投标人已被列入交通运输部网站(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则企业业绩及其考核指标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录入并通过审核的信息为准;如投标人未被列入交通运输部网站(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则企业业绩及其考核指标以企业业绩证明材料(企业业绩证明材料是指:合同协议书及交工验收证书)中载明的信息为准,同时还必须提供官方网站中标公示页。
企业信誉 1、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投标人没有被交通运输部、辽宁省交通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及同级别建设管理部门通报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公路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
3、投标人在以往工程未因拖欠农民工工资、材料采购、工程分包款等,而受到省级有关部门的通报;
4、投标人(不包括仅具有“公路养护工程资质”的投标人)应被列入交通运输部网站(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的单位,且单位名称、单位资质与“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相符;
5、投标人未在2016年辽宁省公路工程重点项目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评价中被评定为D级;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 6 月 28 日至 2017 年 7 月 2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