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衡德高速公路衡水服务区改扩建工程已由河北省交通运输厅以《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管理局关于衡德高速公路衡水服务区改扩建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冀交公路〔2017〕238号)批准建设。招标方案已核准(冀交招核字〔2017〕107号)。招标人为河北省高速公路禄发实业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标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
衡德高速公路衡水服务区改扩建工程,主要内容包括:服务区使用空间及功能布局局部调整优化,扩大使用面积和设备更新,进行整体整修,提升服务区服务品质。
(一)扩建部分。北区主要扩建公共卫生间,新增建筑面积534㎡,南区扩建公共卫生间房、超市、库房及餐厅,新增建筑面积1024㎡。结合我省服务区品质提升要求,增加第三卫生间、母婴室、开水房、冷热水等用房。
(二)局部改造、整体整修。拆除原有装修和屋面防水,按照环保、绿色、节能要求,更新改造原有电力、照明、广播、信息系统等,增加地暖及多联机空调系统,完善消防系统、污水处理系统等。北区维修改造建筑面积为2100㎡,南区维修改造建筑面积为1970㎡。
结合衡水地方文化特点,对服务区建筑外立面进行改造提升,面积为1025㎡。
2.2监理服务期
工程开工前准备至缺陷责任期结束。计划开工时间2017年7月,总工期6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为730日历天。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监理服务。
2.3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招标范围:衡德高速公路衡水服务区改扩建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监理服务
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国内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近5年内(2012年6月1日至今,以工程交工时间为准)至少成功完成一项高速公路房屋建筑工程或高速公路装饰装修工程的监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存在控股或者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按报名时间顺序,只接受第1家单位报名投标。
4.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4.1投标人评标时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否则,其投标被否决。
4.2近1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未发生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中标通知书发出前,由中标候选人提供检察机关出具包括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总监理工程师在过去一年(2016年6月至今)存在行贿犯罪情况的查询结果告知函。如果不提供告知函或提供的告知函中过去1年中存在上述内容的行贿犯罪行为记录的投标单位,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29日至2017年7月5日(法定公休、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