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京新高速公路土木枢纽互通绿化景观提升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获张家口市高等级公路资产管理中心批准建设,批准文号为:张资管字【2017】15号。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业主为京新高速公路张家口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市级财政预算。招标人为京新高速公路张家口管理处,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评标办法采用合理定价抽取评审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河北省张家口市。
2.2建设规模:
京新高速公路土木互通式立交是京新高速与京藏高速和G110国道六肢交叉的重要交通枢纽,为迎接2022年冬奥会,展现我市高速公路形象,对京新高速公路土木枢纽互通实施绿化景观提升工程。
2.3计划工期:2017年8月1日至2018年5月31日,共9个月。
2.4招标范围:对本项目进行施工招标。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1个合同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具有工商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上经营范围须包含本项目相关内容)。
2)近两年内(2015年1月1日至今,以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日期为准)至少有一项单项合同额不少于350万元的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绿化(含绿化养护)施工业绩。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按照报名时间的先后顺序接受第一名投标人报名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28日至2017年7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