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石津灌区2017年度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项目由冀发改农经[2016]162号批准,通过省发改委招标核准并列入省级政府采购计划。招标人为河北省石津灌区管理局,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工程位置位于河北省石家庄市、衡水市、辛集市三个地区,主要建设内容为:渠道防渗、配套建筑物改造等;
2、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初步设计,深度满足施工要求,以及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和相关伴随的技术服务;
3、标段划分:勘察设计共设一个标段;
4、设计周期:45天。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水利行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并须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工程测量)甲级及以上资质。
2、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承担过类似工程的设计工作。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4、经检察-院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28日至2017年7月4日,每日上午8:30点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