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招标人”或“买方”),就上述项目的设备采购和服务进行 公开招标 ,现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按照本公告的要求提出报名申请。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招投标中心视频监控及信息化建设项目,其中包括UPS不间断电源系统、监控系统、网络设备、通话录音系统、变声系统、出入通道系统、信息发布系统等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测试、技术培训等服务(具体以用户需求书为准)。
2.2招标范围:
标的 数量 项目实施地点
(交货地点) 交货期(工期)
信息化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 1项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6号6楼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5天内完成设备全部到货及安装完成
具体内容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二卷《合同条款》和第三卷《用户需求书》。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报价,如有缺漏将导致投标无效。
3、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以下要求需同时满足):
3.1基本要求
(1) 投标人应是响应招标、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
(2)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或在有效期内相应的建筑智能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或以上)资质(以资质证书许可范围为准)。
(3) 要求承诺在中标后、签订合同之前需提供主要设备(主要设备指监控系统、出入通道系统、信息发布系统)的原厂授权和售后服务承诺函(必须加盖原厂公章),(承诺书需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4)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投标人应是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方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项目中同时投标。(提供承诺函)
4.3 购买招标文件
4.3.1报名成功的投标人应在2017年 月 日至2017年 月 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