册亨县巧马镇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全过程跟踪审计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
资金来源: ,
1、项目名称:册亨县巧马镇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全过程跟踪审计
2、项目编号:州公易采【201705】-122号
3、项目序列号:州公易采【201705】-122号-1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7、采购货物或服务情况:(具体要求详见附表)
(1)采购主要内容:
详见《招标文件》。 保证金备注事项: 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本需要提交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贰万元(20000.00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可是银行支票或汇票。支票或汇票须从供应商基本账户开邮。支票由供应商进账。 投标保证金递交地点: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兴义桔山广场旁) 递交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收款单位: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收款单位开户行: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义分行; 汇款账号:38110121050000091 汇入行行号:313707038115(此行号用于汇款时查询准确的开户行) 特别说明: 1、本项目保证金缴纳方式为随机码缴纳,投标单位在报名时系统将自动生成一个随机码。 2、保证金汇款账号详见招标文件,供应商汇款时必须在备注栏填写本项目生成的随机码。 3、填写随机码要求:必须是完整的、清晰可见的。 建议供应商备注栏填写内容有且仅有随机码,以便汇入保证金。联系电话:0859-3121501、0859-3120731;
(2)采购数量:1 批
(3)采购预算:1,980,000元
(4)简要技术要求、服务和安全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5)交货时间或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到整个工程施工审计结束。
(6)交货地点或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7)其他事项(如样品提交、现场踏勘等):无。
8、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一般资格要求
(1)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3)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企业)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4)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全国注册造价师执业资格且有5年及以上从事工程造价审核工作的经验,必须具有独立承担大型工程建设项目跟踪审计业绩,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强的协调沟通能力,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感和敬业精神,能够适应工程现场工作;开标时须提供以上业绩的证明(包括相关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原件或合同原件供查验);(5)投标人与招标人或与为招标人提供其他服务的单位或附属机构无任何利益关系;本次投标必须是取得黔西南州境内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竣工结(决)算审计入库资格。(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原件;(6)本次投标必须是取得黔西南州境内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竣工结(决)算审计入库资格。(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原件);(7)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8)本项目采用会员网上报名,不接受非会员及现场报名,如因未注册会员而导致不能参加本项目报名投标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可点击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公告下端“投标人网上报名操作手册”,浏览注册会员和网上报名流程。
(2)特殊资格要求
无。
9、获取招标文件信息:
(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7-07-01 09:00:00至2017-07-24 11:00:00
未曾在